人社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群从以国有企业职工为主扩大到除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近年来,通过实施“平安计划”,大力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保,推进农民工参保成效显著,已有7220多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约占已参保人数的36%,基本实现了将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工作目标。通过全面依法推进事业单位参保,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2562万人,参保率超过80%。为了解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出台文件,将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有的地方开展了以促进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有的地方还探索开展了家庭服务企业、网络企业、农村地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近年来人社部不断完善工伤保险配套规章和政策标准,工伤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同时,不断增强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能力,《条例》实施以来,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截至2013年底,有195万名工伤职工享受各类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也正积极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