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吴瑕 钟键挺 通讯员 穗人社宣)下月起,广州将正式告别灵活就业人员医保,60多万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可选择通过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进行分流。昨天,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应在今年10月之前做出相应选择,否则将自动视为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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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取消
作为新医保方案的一大亮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被废止。全部60多万该险种参保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要么参加职工医保、要么参加居民医保。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介绍,这60多万人中,真正属于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约为20多万,其余40多万均为在穗就业的外来工。
特别提醒的是,原本在广州企业参加灵活就业险的外地职工,7月1日后必须在原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参加职工医疗险。而20多万户籍居民,则需要在3个月内做出选择,选定险种。如逾期未做出选定,将被视为自动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为何取消?
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之所以要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试行办法废止,主要是因为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广州《医保条例》也明确规定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均未列明灵活就业人员险种,因此不宜再增设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上位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保障这类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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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降低医保缴费基数
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经济状况和对参保缴费的承受能力,市人社局在此次调整后,适当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陈敏表示,现行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据了解,2007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27元,到2013年度已达5808元,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反映参保缴费个人负担较重。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负担,提高参保积极性,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有必要进一步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使这部分人员有能力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如何调整?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职工缴费基数的下限执行(即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说缴费基数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降低至60%。同样是5808元的缴费基数,但灵活就业人员可按5808×60%=3484.8元进行缴费参保。如新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继续上调,则按新数字的6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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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额度逐年上调
随着新政实施,无论是500多万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还是400多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广州在政策层面均为其提供了基本保险之外的大病保障,二次报销的补充保障计划。其中居民医保无需缴费,就可在医疗费用过高时,享受到二次报销。
两类险种的大病医保保障额度还将逐年上调。比如7月1日新政实施后,职工大病医保报销上限将由15万元增至20.9万元,上调5万多元;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5年后,大病保险的上限则可上调至18万元。
怎样计算?
由于两个险种的筹资缴费水平不一,具体报销上限也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补助后的报销上限为年度社平工资的六倍,即41.8万元,加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为15万元(目前暂行),总报销上限为56.8万左右。如职工再选择缴交补充医疗保险,对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可享受二次报销机会后,将大大降低参保人就医后巨大医疗费用的自付额度。
城乡居民医保目前的保障上限为18.28万元,加上大病医保给予的12万元再报销上限,总体报销上限为3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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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基本医保将取消
在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考虑到退休人员过去没有履行缴费义务,基本无积累,如果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既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医疗保险基金也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因此广州一直就有设置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规定,即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或按月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陈敏表示,广州市医疗保险制度实施13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已有一定的参保年限积累。加上《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条例》均明确规定,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继续参保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因此新办法取消了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规定,对于未达到规定年限且符合延缴职工医保费的人员,可继续按月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至规定年限,同时在延缴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如何过渡?
已按月缴纳过渡金的退休人员不用担心,新政策将按照老人老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对于《办法》实施前已在按月缴纳过渡金的退休人员,可以按原政策规定继续按月缴纳过渡金,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原已核定过渡金但未缴纳的,可以按原政策规定继续缴纳过渡金,如跨社保年度缴纳的则需重新核定过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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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将设医保监控
过去,不少医保定点药店存在违规出售非医商品等现象,参保人持医保卡买洗头水、食品等常有发生。对此违规举措,医保新政中采用了提高定点药店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措施,加大对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非医疗用品的监管力度。
新方案明确要求定点药店设置医疗保险专用收费系统,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收费监控系统连通。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