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广州”相关要求,为支持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支付,进一步探索拓展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医疗保险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功能,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拟在部分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网上支付试点。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8月1日起,持有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9家银行制发的新版社会保障(市民)卡(卡样见附件)的广州市参保人,可通过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手机APP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网上支付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和体检费用、药品费用等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医药费用。
二、首批试点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网上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含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婴医院)。
三、因银行结算支付平台改造原因,持有广州农商银行制发的新版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参保人,暂不能通过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手机APP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网上支付。广州农商银行实施时间将根据银行结算支付平台的改造建设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四、为确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通过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手机APP使用新版社会保障(市民)卡网上支付功能应先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手机号码绑定业务,如尚未办理,可前往社会保障(市民)卡对应制发卡银行广州市内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已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手机号码绑定的参保人即可通过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手机APP使用新版社会保障(市民)卡网上支付,流程可见各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指引。
五、社会保障(市民)卡未启用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网上支付。
专此通告。
附件:新版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卡样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2016年7月27日
附件
新版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卡样
正面:
背面卡样一(无条形码):
背面卡样二(含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