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不低于40元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都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保待遇水平的提高,要与国家综合国力和发展阶段相适应,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尹蔚民提出,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一要建立社保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以工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价变动等为重要参数,形成正常调整社保待遇的机制。二要完善社保待遇与缴费更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我国的社会保险,不是政府全包下来的福利制度。待遇水平的提高不能全靠政府,个人和单位也有重要责任。特别是养老保险,要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选择高档缴费的提高政府补贴,对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的也要增加补贴或基础养老金,鼓励和引导群众持续参保长期缴费,以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三要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险的发展。要发展补充性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实施更有力的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促进补充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发展,同时依法依规监管市场运行,使更多的群众从多层次保障体系中得到更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