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将自2014年6月起开展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制发新版社会保障卡及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工作。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4年6月起所有需制发就医凭证的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社保卡服务银行
目前为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三、发放安排
由各社保卡服务银行通知参保单位或单位参保人员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次月25日后到本行指定网点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次月25日后按银行通知或自行到各服务银行每区一个指定的服务网点领取社保卡
(具体网点请登录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网址:http://www.gzyb.net)。
四、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办理方式
(一)用人单位(管理单位)统一选择
用人单位(管理单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增参保人统一由单位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用人单位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直接申请。如不能通过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已完整填写的《新版社保卡服务银行选择登记表》(表样可从广州医保管理网上下载)等相关资料前往广州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上述单位办理成功后,次月起将由所选银行为该单位新增参保人制发就医凭证。
(二)参保人个人自主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于办理参保登记后第三日起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期间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如不能通过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办理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完整填写的《新版社保卡服务银行选择登记表》(表格可登陆网址:http://www.gzyb.net下载)等相关资料前往广州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上述人员成功办理后,参保缴费次月将由所选银行为参保人制卡。
五、注意事项
(一)60岁以上广州市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及已持有广州市医疗保险磁条卡(含5月份办理新增参保手续人员)、原已登记办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老年人社保卡等就医凭证的参保人另有发放安排。具体由各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在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后,2年内不允许变更社保卡服务银行;用人单位未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如其为已参保单位则维持原服务银行不变,新参保单位将随机安排;参保人在参保当月未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则随机安排。
(三)因参保人个人信息不全或不正确等原因以致无法制发新版社保卡的,将制发普通磁条卡,并随机安排制卡服务银行。
(四)网办业务手续简便、快捷,请参保单位、参保人尽量采用网办方式办理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手续。具体办理指引可查阅宣传单张或在广州医保管理网上下载。
(五)对本次社保卡制发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各社保卡服务银行咨询:光大银行:020-83172324、020-38730437;农业银行:020-87611191、020-83058224;广州银行:4008396699;广发银行:020-82621611;中国银行:020-95566;交通银行:95559;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