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正式出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9月份起可以正式参保缴费。我市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并,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届时,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将统一为自然年度(即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此调整,在2013居民医保年度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前,即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每一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各参保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社会医疗保险保险费;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补贴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保险费。